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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简称第31号部令)第十七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9年5月进行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395086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19年8月23日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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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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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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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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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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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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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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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609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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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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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他人试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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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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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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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407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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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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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他人试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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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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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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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9010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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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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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他人试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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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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