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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平顶山市考区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一、资格审核人员范围
在平顶山市考区报名参加2018年度上述八项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2016年(含)以前报考二级建造师的考生需提供自己2018年度考试报名表到现场登记。
二、办理方式
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结束后报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证书打印,办理证书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间进行审核的,逾期不再办理。
三、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2018年考试报名表或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由省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二级建造师考生必须提供考试报名表或准考证。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考生在多个单位工作的,工作经历应如实填写,由现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四)申请免试科目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复印件清晰并用A4纸按序装订。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依据考试报名条件对考试通过人员资料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违规者将按《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进行处理。
(二)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人才评价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资格审核中经核实考生工作经历及学历造假,将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部长令)进行处理,并上报社会信用体系。
(三)根据文件要求,考生考试通过年度必须符合报名条件,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五、办理地点
二级建造师: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515房间。
其他七项: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516房间。
六、办理时间
2019年3月18日-3月29日(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