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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类别(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类别(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已由省人社厅下发到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佳木斯市政府8号楼2楼40号考试中心发证窗口办理。
二、发证时间:2019年3月13日至3月29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三、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持身份证前往办理,经核实原始存根无误后方可发证。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领取证书时出示。
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