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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一、办理方式
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结束后报省职改办,由省职改办报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证书打印,办理证书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间进行审核的,逾期不再办理。
二、资格审核人员范围
在焦作考区报名参加2018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2016年(含)以前的考生需提供自己2018年度考试报名表或2016年(含)以前的准考证到现场登记。
三、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2018年考试报名表或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由省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聘用企业变更的还需同时提交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
(四)申请免试科目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复印件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并用A4纸按序装订。
四、办理时间
二级建造师:2019年3月25日-29日
五、办理地点
二级建造师审查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市住建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