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8河北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时间:成绩公布后20日内
报名方式调整
2018年起,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方式进行调整,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并填报报考信息,通过报名资格网上预审后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考前无需到考试机构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事宜。考试结束公布考试成绩后,全部考试科目通过的报考人员携带有关报考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有涉假骗考行为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并通报用人单位。
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详见附件4)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坚持网上填报阶段逐人资格预审,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审查阶段认真查验学历、工作单位真伪和全职专业工作经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以及涉假骗考或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舞弊行为。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便于属地考试机构会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查验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省、市考试机构主动加强与行业行政主管、纪检监察、教育、人社系统社保(信息)、职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各类官方数据信息资源,采取数据比对、官网校验以及用人单位电函、走访、外调等手段进行报名资格查验,严厉打击造假骗考行为。
考后审核
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行查询成绩。全部科目成绩通过考生,原则上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一般考后60日)起20日内(具体时间各市自行确定),到报名考区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考级别为考全科仅部分科目成绩通过人员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1、全部科目成绩通过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报名阶段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部分科目免试且成绩通过人员现场审核除正常报名材料外(见上一条)还需携带原建设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3、增项考试通过人员现场审核需携带报名表2份和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4、为了提高审核准确率、缩短审核流程,建议考生同时提供学历认证相关材料和填报工作单位社保缴费证明等佐证材料,但不做强制要求。
5、报名表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
6、各市要认真做好考前网上报名阶段资格预审工作,安排专人值守,确保每名具备缴费资格的考生均符合报考条件逻辑要求,同时注重提高审核效率,确保预审通过的报名考生能够及时缴费;要认真做好考后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要明确现场资格审查需准备的材料及要求,现场审核时间应合理安排,审核截止时间不早于成绩公布之日(一般考后60日)起20日内,并及时对外公布、有效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