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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实行诚信报考+后置现场审查方式。后置现场资格审查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执行。有关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在“人事考试”专栏中的“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后置现场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考生考试应考科目全部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属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028-85439923)。无论是新考生还是老考生,均须在考试应考科目全部成绩合格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关具体事项,在成绩公布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另文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www.scjst.gov.cn)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未通过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具体名单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主管部门发布公告。
负责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资格审查结束后,清点整理《报名表》,统一送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