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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区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学历学位证书材料申报要求的通知
区直建设类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及从业人员: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点堵点,加快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根据《关于请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发改电﹝2018﹞200号)、《关于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44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全区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中关于学历学位证书材料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可以查询到的学历,申报人员在进行材料提交时,无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信网公布的学历查询范围包括: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注册进度)、网络教育(注册进度)、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进度)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注册进度)等。
二、从学信网上无法查验学历的,申报人员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携带证书原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退回,无需上交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因2018年度全区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收集工作已经结束,上述申报要求自2019年度起执行。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