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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环球网校·2018-11-12 14:23:45浏览214 收藏107
摘要 福建省做为二建考试大省之一,考试热度逐年上升,报名人数也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那么,福建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常见问题有哪些呢?相应解决方法又是怎样的呢?

一、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代办缴费系统中已缴费,为什么网上办理系统还显示未缴费?

1、“缴费系统”中“用户设置”里的“CA锁组织机构代码”一栏需填写“个人执业注册业务网上办理系统” (以下简称“网上办理系统”)中“授权人管理”的“组织机构代码”,否则视为未缴费。同时“缴费系统”中的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业务类型也需和“网上办理系统”中一致。修改为一致以后,点击缴费系统中“批量关联”这个选项。

2、目前缴费系统对网上办理系统上“草稿”状态的业务数据不再进行同步。也就是说企业新增的处理“草稿”状态业务数据,未点击“提交”按钮,缴费状态会一直都是“否”状态。

二、建造师继续教育已经学完,为什么登录“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检索不到学时?

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后,一般15天后由住建部导入继续教育培训数据。且建造师延续注册只能提前三个月办理,早于三个月办理将无法检索到学时。

三、省外取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能否在福建省注册,该如何办理?

我省不限制外省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申报注册,但所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信息须录入全国注册系统数据库的方可在我省申报注册,是否有录入数据库请咨询原考试省份注册主管部门。

已经录入全国注册系统数据库的,且在外省未注册的人员需先通过“网上办理系统”进行“省外二级注册建造师入闽登记”后,方可申报业务。申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通过的人员按省内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人员申报注册。

四、建造师系统已上报的网络数据如何退回?

可通过“网上办理系统”中的“撤回住建部注册系统注册申请”中申报,无需再传真纸质报告。其中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系统的网络数据退回,可直接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申请,提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将退回。

若需退回变更注册业务申请,须先确认已上报的变更注册业务数据的当前位置是处在“省级”状态,(若当前位置处于“原企业”或“现企业”均不由省级退回)操作程序与申报程序相反,即由“省级退回” →到“调入企业”点击“不同意调入” →到“调出企业”点击“撤销”申请→人员信息返回个人版。

注意事项:外省调入福建省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请先确认原省级主管是否有同意见调出至福建省,

(1)已同意调出的,由“福建省省级退回” →到“调入企业”点击“不同意调入” →到“调出企业”点击“撤销”申请→人员信息返回个人版。

(2)未同意调出的,由“原省级主管部门退回” →到“调入企业”点击“不同意调入” →到“调出企业”点击“撤销”申请→人员信息返回个人版。

五、 二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在“个人执业注册业务网上办理系统”审核未通过后如何办理再次申报?

企业提交二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审核未通过的注册人员,再次申报时,将“状态”切换至“未通过”点击“查询”,勾选最终不通过的数据,点击"复制最终不通过数据"按钮。可复制生成一条新的申报记录,并弹出“编辑”窗口,对不通过的相关附件按照工作人员提出的不通过意见进行整改后重新申报。无需重新缴纳代办印章费。

六、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能否变更注册到新设立企业?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只能变更注册到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七、同时持有一级、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人员如何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增项专业按照主项申请重新注册需如何提交继续教育学时?

1、按建设部规定,取得相同专业一、二级建造师资格人员只能申请一级的初始注册,如专业不同,可同时申请。对已注册二级,后又取得一级相同专业资格,须首先注销二级方可申请一级注册。对已同时取得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专业相同的注册人员,须注销二级的注册。如二级另有其他专业资格,在注销后可申请重新注册,但仅限与一级不同的专业。

2、因二级建造师主项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同专业的资格证书,且二级建造师另有其他增项专业资格,在增项专业资格取得超过三年且现作为主项专业申请注册,需按主项要求一次性学习选修必修各60学时的继续教育。

八、建造师注册申请表上聘用企业意见中负责人的签名需由企业什么职务的人员来签?

建造师注册申请表上聘用企业意见中负责人的签名需由企业法人签名,且须与申请表上法人姓名一致。

九、建造师注册系统如何修改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基本信息修改系统操作步骤: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临时系统)→ 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申请入口 → 点击左边“企业基本信息” →“直接修改项”自行完成修改后点击保存即可;“省级审核项”需先点击“基本信息变更申请”修改,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完成系统操作,注册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

2、企业基本信息修改类别

网上直接修改项:企业的联系地址、传真、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6个项。

由企业申请省级审核的项:企业性质、工商注册地、地(市,州)、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企业资质类别、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8个项。地(市,州)必须在企业没有任何建造师的业务下才可以进行。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的修改是由建设部信息中心的技术人员来完成的,需联系建设部技术支持,010-88381873,010-88381891。

企业名称:当企业无任何上报数据时,企业名称可以在“企业基本信息中”直接修改,当企业已存在注册完成的人员时,企业名称只能通过申请变更注册来办理。

3、注意事项

⑴当企业类型为“施工”的时候,如“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系统”中有申请人员时“企业类型”不可修改。

⑵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系统,两者之一进行企业基本信息修改后,另一系统将自动更新,无需重复操作。

十、为什么个人版无法再次进入申请变更、重新、增项、延续、注销注册?

如个人版再次登录时无法进入,请确认变更、注销、增项等注册登录入口填写信息是否和第一次申请时信息完全一致(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具体信息可在企业版“最新信息”查询(二级资格证书编号特别注意有无填写“闽建造(二)字样”),密码可通过注册单位的企业版 “用户密码查询”。

十一、建造师变更注册如何申报?

变更注册具体网络操作步骤:

(1)个人版操作: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面,点击变更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变更信息的填写(调入企业名称查询需输入全称),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调出企业版 ;

(2)调出企业操作部分:进入企业版,在变更注册中点击“人员调出” → “未调出”状态下先点击“操作”栏中的“审核”项,填写审核时间并对人员信息进行确认保存,然后在点击“同意调出”,此时变更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到“未调入”状态;

(3)调入企业操作部分:进入企业版,在变更注册中点击“人员调入” → “未调入”状态下点击“同意调入”后,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已调入”状态→ 在“已调入”状态下点击“操作”栏中的“审核”项,填写聘用时间并保存,点击上报人员就转入“已上报”状态→ “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

调入企业再将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由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将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提交至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打印。

十二、如何申请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临时)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具体网络操作步骤:

(1)个人版操作: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进入个人版,在“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注册登录入口”页面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点击“登录”进入操作页面。(注意选择“二级临时建造师”)点击“延续注册”选项,点击“选择延续专业” 按钮后在弹出窗口中选择需延续注册的专业,点击确定后关闭弹出窗口,在页面最下方“申请延续”栏点击,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2)企业版操作:

①插入建造师企业锁,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进入企业版,点击“延续注册”选项进入操作页面。

②在“未审查”状态下,从申报人员列表“操作”栏上点击“审查”按钮,弹出“延续注册申请表”页面,核对申报人员信息无误并填写聘用日期后,点击保存并关闭“延续注册申请表”页面。

③在“申报状态”下拉菜单中选择“已审查”,显示待申报人员信息,勾选需申报人员后点击“上报”发送申报信息至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网上申报。

④在“申报状态”下拉菜单中选择“已上报”,点击“查询”列出已上报人员,点击“打印”可打印该上报人员的延续注册申请表,点击“生成汇总表”后可打印本单位申报延续注册人员的汇总表。

聘用企业再将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由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将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提交至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打印。

注意事项:“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注册登录入口”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必须与初始注册时所填写的保持一致,其中初始密码为0000000,如果密码有修改且忘记,请进入企业版“用户密码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点击“查看”即可查询到密码。

十三、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怎么操作?

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具体网络操作步骤: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③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面 → ④点击遗失补办,按照系统提示完成遗失补办信息的填写(填写原因,勾选备注项),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⑤进入企业版,点击“遗失补办”在 “未审查”状态下点击审查并保存,信息将自动转到“已审查”状态点击上报 → ⑥ “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

聘用企业再将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待审批通过后,可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信息查询栏——证章领取查询http://www.fjjszczx.org/zzlq.asp查询。

十四、建造师单位更名需要什么材料,以及怎么操作?

单位更名具体网络操作步骤: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入入口 →③进入系统界面 → ④点击变更注册下的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变更信息的填写(更名后的新企业名称),保存后,点击上报就转入打印→ 打印出申请表(所有人员汇总在一起,申请表中要求每个建造师的业务类别为“企业名称变更”、当前状态为“省级审核中”,不需要个人另外提供材料)。

聘用企业再将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只需要以更名后的公司名义上传一级建造师或者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更名”其中一个业务即可),该公司须在“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代办缴费系统”的企业缴费端进行批量缴费,显示全员已缴费。缴费后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待审批通过后,携带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由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防伪贴(含临时)由省厅打印下发至各地市领取点。

可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信息查询栏——证章领取查询http://www.fjjszczx.org/zzlq.asp查询,领取一级(含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变更防伪贴。

注意事项:

1、单位更名的企业必须将所有已注册的建造师人员进行统一更名,有在办业务的不可申请企业名称更名业务,需将业务办理完或者先申请退回未办理的业务后统一进行更名申请;

2、新设立企业如果没有已注册的建造师人员,企业可自行通过企业版里的企业基本信息进行修改,无需通过以上单位更名的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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