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07]78号)、《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学历专业审查问题的通知》(辽住建注[2011]30号)及建设工程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郭中峰等6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李雪等1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马力等18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lnjst. 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可对二级建造师注册注册条件的企业或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2楼
邮编:
联系人:王云鹏;
电话:024-83988656、024-83988660。
附件:
1.郭中峰等65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李雪等12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3.马力等182名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