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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第六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自治区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新建建函[2007]48号),经审核,李万霞等90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将审查意见在新疆建设网站予以公示,本次的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9日,请在公示期结束后,前往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或新疆建设网进行查询,(过期执业印章根据二级建造师系统数据自行及时更换)。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不符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1-2830155
监督电话:0991-2825465
附件: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