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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04批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07]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初始注册二级建造师的杨泽等223人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申请增项注册二级建造师的高丹等86人符合增项注册条件,申请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的苏胜财等430人符合重新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