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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二级建造师证书未注册遗失如何挂失补办?目前二级建造师证书处于证书领取阶段,却有粗心大意的考生刚刚领取证书就不小心遗失了,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挂失补办呢?
问:二级建造师证还没有注册,不小心丢了,请问应该如何挂失和补办呢?
【回复内容】在省厅网站搜索补发,按照253号文件执行
关于规范我省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补发工作的通知
晋建办综函[2011]253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省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补发工作,积极服务执业人员证书要求,现就执业资格证书补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资格证书补发申报材料
执业资格证书发生遗失、污损等情况,持证人申请补发证书的,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发表遗失声明的省级报纸原件一式两份。
4、有可能的情况下提供遗失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5、污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办理程序
(一)申请提出
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在执业资格证书遗失或污损后,可以按照本通知规定,向所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地局,省直有关厅、局(以下均简称为初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初审上报
初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把关,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审核专用章。填写“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补发汇总表”(附件2),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出具上报文件,会同汇总表及其电子版文件(Excel格式)上报我厅综合处。
(三)审核批准
我厅在每月1至10日集中接收初审部门报送的证书补发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后送省人社厅。人社厅审定批准后,发布批准补发名单。
(四)制证与发证
我厅根据人社厅批准名单组织制作证书和盖章等工作,最后按发证程序发放证书。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以上内容为2017年二级建造师证书未注册遗失如何挂失补办?希望能帮到大家。更多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料请继续关注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论坛,是大家备考学习交流的好平台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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