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为方便各位考生更好的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相关真题,并附解析与参 考答案,本文为: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真题: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希望各位二级建造师考生通过真题练习的方式巩固考点,并提高做题能力。更多资料及试题敬请关注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或【ctrl键+D】手动收藏此页面。
相关推荐:二级建造师考试历年真题及解析汇总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例】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的方式是( )。【2012】
A.抵销B.提存
C.混同D.免除
【答案】B
【解析】债权消灭的原因。
【例】订立合同的两个公司合并,使他们之间既存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这种事实是债权债务的( )。【2011】
A.抵销
B.提存
C.混同
D.免除
【答案】C
【来源】第一章第四节:民法
【解析】“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如两个相互订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产生混同的法律效果。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各位二级建造师考生可进入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考试论坛,与更多考友交流学习。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