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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0·2016-01-13 10:23:21浏览0 收藏0
摘要 考试简介 报考条件报名时间 招生简章考试时间考试大纲证书领取成绩管理合格标准成绩查询  凡在建设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考试简介

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

招生简章

考试时间

考试大纲

证书领取

成绩管理

合格标准

成绩查询

  凡在建设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年。

  (九)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2000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88年以前(含1988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5年以前(含1985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更多信息请访问:城市规划师频道    城市规划师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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