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物科技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营业收入22000万元,会计利润8500万元。2026年3月该企业进行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以下事项:(1)3月在产业园区拍得一宗工业用地20000平方米,用于建造微生物净化车间,支付土地出让金3000万元。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3月30日,企业将契税计入了“税金及附加”账户。(2)6月1日租入居民个人王某的门面房,用于产品展销,合同约定租期一年。企业按合同约定支付全年12个月不含增值税租金150万元,全额计入“销售费用”。由于王某表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企业未对其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3)7月委托境内某高校进行基础研究,依合同支付资金400万元,取得合规票据。(4)12月,业务(1)中建造的微生物净化车间竣工交付,发生建造成本7000万元,企业当年未就该宗土地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未就该车间缴纳房产税。(5)销售费用中含通过互联网平台推广产品的广告费3500万元。(6)全年研发费用2800万元,当年未形成无形资产,其中本企业研发人员工资薪金80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400万元,仪器设备折旧费500万元,直接投入费用900万元,专家咨询费10万元,评估费2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170万元。(7)12月购置生物反应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税额30万元。该生物反应器于当月投入使用,企业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企业财务人员拟将该设备购置成本一次性全额在2025年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8)12月发生存货被盗损失200万元,保险公司对该损失理赔80万元,企业将200万元全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其他相关资料:当地契税税率3%,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10元/平方米,当地计算房产税计税余值的减除比例是30%,各扣除项目均在汇算清缴期取得有效凭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