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6年发生如下业务:(1)4月底自建的厂房竣工,自5月投入使用。该厂房原值4000万元,其中用于储存物资的非独立地下室为800万元,企业选择将地下室作为独立地下空间单独核算。(2)5月1日,将郊区占地1000平方米的仓库用于出租,于4月底交付使用,该仓库为2016年3月购入,原值500万元。合同载明一次性收取2026年不含税租金10万元,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3)7月1日,作为债权人接受破产企业乙公司抵债的一栋房产,该房产的市场价格为30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契税税率4%,房产税减除比例为30%,城镇土地使用税为6元/平方米,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1‰。)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