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资源开发集团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6年3月各业务部门发生如下业务:(1)本月开采销售原煤2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万元,其中1.5万吨为正常开采的原煤,剩下0.5万吨为衰竭期矿山开采。(2)外购原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将外购原煤与自采的原煤混产后销售洗选煤,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3)在加工化工产品的过程中,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1200万立方米,其中氮氧化物40毫克/立方米。当地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2.5元,氮氧化物污染当量值(千克)为0.95。(其他相关资料:原煤资源税税率8%,洗选煤资源税税率6%;氮氧化物为排放口的前三项污染物,当地规定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100毫克/立方米,1克=1000毫克,该企业按期缴纳环境保护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