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业甲公司,系境外乙公司于2022年在境内全资设立的一家居民企业,实收资本1000万元。2025年相关业务如下:(1)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提供的咨询业务,支付含税服务费70万元。(2)1月1日,甲公司接受乙公司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两年期借款2000万元。12月31日又接受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乙公司担保且附有连带责任的一年期借款3500万元。当年甲就相关借款支付利息共100万元。上述两笔借款均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且甲公司实际税负高于乙公司。(其他相关资料:乙公司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两笔借款的约定利率均低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