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

3. 甲电池厂(以下简称 “甲厂”)2025 年 12 月发生如下业务:(1)委托乙厂加工一批铅蓄电池,甲厂提供原材料成本为 43 万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电池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 5 万元,乙厂无同类铅蓄电池销售价格。(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电池 80% 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70 万元,将其余的 20% 用于车间照明。(3)将自产的 A 牌电池 90% 以赊销方式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 45 万元,12 月 28 日收取全部货款,但由于购买方资金周转紧张,当月仅收到 20 万元货款。另将剩余的 10% 的 A 牌电池赠送给客户推广产品。其他相关资料:电池消费税税率为 4%。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第1题
未知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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