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改)居民个人王某在某市拥有两套住房 A、B,为改善家庭住房条件,2025 年对其中一套住房进行了换购。相关房屋买卖具体情况如下:(1)3 月,将拥有的 80 平方米住房 A 以市场价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转让价款 100 万元并支付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共计 1 万元。该房为 2018 年 11 月以银行贷款方式购置,不含增值税价款 70 万元。王某购房时缴纳契税 0.7 万元,另向装修公司支付装修费用 10 万元。(2)6 月,在该市新开楼盘购置了一套 130 平方米的新房 C,不含增值税成交价为 180 万元,当月缴纳契税 5.4 万元;购买住房时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10 万元。(3)7 月,以市场价出租一套居住用房 B,每月租金 0.6 万元。因该房屋顶漏水当月支付修缮费 0.1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转让原有住房时取得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证明,载明已支付住房贷款利息 5 万元;上述 “相关税费” 不含增值税;税务机关已对住房 A 的装修费用进行审核。)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