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自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的一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这一规定的时限是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 )。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