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7 月 1 日,船籍国为甲国的拖船驶入我国某港口,该拖船发动机功率为 3000 千瓦,拟办理期限为 30 天的吨税执照,甲国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已知:超过 2000 净吨,但不超过 10000 净吨的船舶,30 天期限的吨税执照对应的普通税率为 4.0 元 / 净吨,优惠税率为 2.9 元 / 净吨。该拖船应缴纳船舶吨税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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