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正确答案:B
解析
(1)企业年金属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个人按规定缴费部分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 4% 标准内的准予扣除。(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3)1 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20000-5000-2000-400)×3%=378(元)。(4)2 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20000×2-(5000+2000+400)×2]×3%-378=378(元)。(5)3 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20000×3-(5000+2000+400)×3]×10%-2520-378-378=5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