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正确答案:A
解析
(1)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额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其他扣除。其中:收入额 = 收入 ×(1-20%);累计减除费用,按照 5000 元 / 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从业月份数计算;其他扣除:a. 展业成本(收入额 ×25%);b. 附加税费;c.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说明: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暂不扣除,待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2)保险公司应预扣预缴张某个人所得税 =[30000×(1-20%)×(1-25%)-5000]×3%=3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