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 2025 年转让了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是自用 10 年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 120 万元,该住房房产原值为 80 万元;另一套是临街商铺,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 480 万元,张某提供的相关凭证显示该商铺原值 300 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 30 万元。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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