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境外旅客 2026 年 1 月来我国度假,1 月 25 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套京剧脸谱和一套电子出版物,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京剧脸谱金额 900 元,税率 13%, 税额 117 元,价税合计 1017 元;电子出版物金额 200 元,税率 9%, 税额 18 元,价税合计 218 元。该旅客 2 月 18 日离境时海关验核、退税机构审核均无问题。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为 (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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