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后,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5年内实施跟踪管理。在跟踪管理期内,企业应在跟踪年度的次年()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供跟踪年度的同期资料。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