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8日销售高档化妆品400箱,每箱不含税价600元;15日销售同类高档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价650元。当月以200箱同类高档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香水精。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元。
84 750
102 750
103 500
104 250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600×400+650×500+650×200)×15%=104 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