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多用途卡的支付机构,下列业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
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
因发行多用途卡取得的服务费、管理费
因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
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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