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下列处理符合规定的有( )。
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消费税纳税人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暂不允许抵扣
选项B,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选项B没有考虑另有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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