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第四节 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2020年中国公民林某在A国转让股权应纳税所得额40 000元人民币,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 000元人民币;在A国还取得了偶然所得10 000元,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 000元人民币。林某当年在国内没有其他所得项目,则林某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

2 000

B

1 000

C

0

D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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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B
解析

境外分类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抵免限额为同一国家内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股权转让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40 000×20%=8 000(元);偶然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0 000×20%=2 000(元);林某的抵免限额=8 000+2 000=10 000(元)>6 000+3 000=9 000(元);林某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10 000-9 000=1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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