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的比例扣除的有( )。
白酒制造企业
饮料销售企业
医药制造企业
化妆品制造企业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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