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合并B企业,B企业尚在弥补期的未弥补的亏损为100万元,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万元。A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 500万元,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为4%,假定该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方式,则可以由合并后的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为( )万元。
20
40
60
100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500×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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