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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本题型共5题。其中第5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中文解答,最高得分6分,如使用英语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最高得分11分,第1小题至第4小题每小题6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35分。答案中的金额有小数点的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两位后四舍五入。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ABC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成立的事务所,最近制定了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1)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规定,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前三位的高级经理晋级为合伙人,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后三位的合伙人降级为高级经理。
(2)内部业务检查制度规定,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如果事务所当年接受相关部门的外部检查,则当年暂停对所有业务的内部检查。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规定,除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外,其他需要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的审计业务由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4)工作底稿保管制度规定,推行业务档案电子化,将纸质工作底稿经电子扫描后,存为业务电子档案,同时销毁纸质工作底稿。
(5)独立性政策规定,每年需要保持独立性的人员提供关于独立性要求的培训,并要求高级经理以上(含高级经理)的人员每年签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函。
(6)分所管理制度规定,分所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要求:
针对上述(1)至(6)项,分别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不符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程序应当强调,提高业务质量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晋升更高职位的主要途径,而不应当以业务收入额作为标准和途径。
(2)不符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确定检查范围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不能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3)不符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规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因此审计项目组负责人不能作为复核人员执行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4)不符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规定。如果原纸质记录经电子扫描后存入业务档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留已扫描的原纸质记录。
(5)不符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而不是仅要求高级经理以上(含高级经理)的人员每年签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函。
(6)不符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规定。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事务所应当制定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
2.ABC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序接受委托,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为审计项目组负责人,在招投标阶段和审计过程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应邀投标时,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其投标书中说明,如果中标,需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后,才能与甲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2)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时,ABC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与甲公司商定按六折收取审计费用,据此,审计项目组计划相应缩小审计范围,并就此事与甲公司治理层达成一致意见。
(3)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ABC会计师事务所发现甲公司与本事务所另一常年审计客户乙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甲公司和乙公司。
(4)审计开始前,应甲公司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指派一名审计项目组以外的员工根据甲公司编制的试算平衡表编制20×8年度财务报表。
(5)审计过程中,适逢甲公司招聘高级管理人员,A注册会计师应甲公司的要求对可能录用人员的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就是否录用形成书面意见。
(6)审计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应甲公司要求协助制定公司财务战略。
要求:
针对上述(1)至(6)项,分别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不违反职业道德守则。在应邀投标时,在投标书中说明,在承接业务前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以了解是否存在不应接受委托的理由。
(2)违反职业道德守则。虽然说事务所可以自主商定审计的收费,但是不能因为收费而相应缩小审计范围,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3)违反职业道德守则。事务所如同时为两个存在竞争关系的审计客户提供审计,需要告知客户,并征得他们的同意才能执行业务。
(4)违反职业道德守则。根据规定不允许为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编制财务报表的服务,起码形式上会对独立行产生影响。(注意和非公众利益实体要求的区别,对非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这项工作是允许的。)
(5)违反职业道德守则。根据规定对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而言,招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所处职位能够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被审计财务报表的编制实施重大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提供对可能录用的候选人的证明文件进行核查的服务。
(6)违反职业道德守则。协助制定公司的财务战略,属于承担公司的管理层职责,是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
3.甲、乙、丙三位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甲、乙出资人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按期缴纳了出资额,丙出资人通过与银行串通编造?假的银行进账单,虚构了出资。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接受委托对拟设立的丁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组负责人。审验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实施了检查文件记录、向银行函证等必要的程序,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但未能发现丙出资人的虚假出资情况。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的验资报告中认为,各出资人已全部缴足出资额,并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丁公司注册登记半年后,丙出资人补足虚构的出资额。一年后,乙出资人抽逃其全部出资额。两年后,丁公司因资金短缺和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不低债,无力偿付戊供应商的材料款。戊供应商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验资报告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BC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三项抗辩理由,要求免于承担民事责任:一是审验工作乃分支机构所为,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二是戊供应商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不存在合约关系,因而不是利害关系人;三是验资报告已经注明“仅供工商登记使用”,戊供应商因不当使用验资报告而遭受损失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要求:
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戊供应商可以对哪些单位或个人提起民事诉讼?
(2)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2)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
(1)戊供应商可以对丁公司、乙出资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以及ABC会计师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
理由: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事务所提起诉讼,同时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的,应当将被审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被审计单位出资人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且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乙出资人抽逃出资且事后未补足,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丙虽然有虚假出资,但是事后已经补足,不用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2)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三条抗辩理由都不能成立。
理由1,ABC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作为共同被告,本题中利害关系人直接对事务所提起诉讼是可以的。
理由2,判断是否是利害关系人不是以是否存在和约关系为前提,而是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以戊供应商属于利害关系人。
理由3,准则规定在验资报告中注明的“仅供工商登记使用”等内容,不能作为免责事由。
(3)ABC公司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证明存在下列情况,所以可以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已经遵守执业准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了必要的职业谨慎;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虚假或者不实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在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下仍未能发现虚假或者不实;
已经遵照验资程序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但被审计单位在注册登记之后抽逃出资;
为登记时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出资人出具不实报告,但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
4.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针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时,A注册会计师决定采用概率比例规模(PPS)抽样方法实施抽样。甲公司的应收账款包含400笔明细账户,账面总金额为2 000 000元。A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接受误受风险为5%.其他相关事项如下:
(1)在确定样本规模后,A注册会计师认为,PPS抽样方法的抽样单元是货币单元,而实施审计测试需要针对应收账款明细账户实物单元。为了在选取样本时找到与被选中的特定货币单位相关联的明细账户实物单元,A注册会计师逐项累计总体中所有项目的账面金额。
(2)A注册会计师利用随机数的方式选取样本,在产生的随机数中,有两个随机数对应的是同一样本项目,A注册会计师将其视为1个样本项目。
(3)假设A注册会计师选出150个样本项目,在进行测试后发现两个错报,一个是账面金额为100元的明细账户中有50元的高估错报;另一个是在账面金额为2 000元的明细账户中有600元的高估错报。A注册会计师利用样本错报的相关信息计算总体错报上限。在误受风险为5%的情况下,泊松分布的MFx分别为:MF0=3.00,MF1=4.75,MF2=6.30.
要求:
(1)简要说明A注册会计师利用PPS抽样方法在确定样本规模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2)针对上述(1)至(2)项,分别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简要说明理由。
(3)在不考虑上述(1)至(2)项的情况下,针对上述第(3)项,计算总体错报的上限。
【参考答案】
(1)在PPS抽样中,计算样本规模的公式如下:
样本规模=(总体账面价值×风险系数)/[可容忍错报-(预计总体错报×扩张系数)]
注册会计师确定样本规模时必须事先确定下列因素:总体账面价值,误受风险的风险系数,可容忍错报,预计总体错报,以及扩张系数。
(2)对于第(1)项,不存在不当之处。
对于第(2)项,存在不当之处。“有两个随机数对应的是同一样本项目,A注册会计师将其视为1个样本项目”,这个做法是错误的。PPS抽样允许某一实物单元在样本中出现多次,对于两个随机数对应的是同一样本项目时,尽管对同一样本项目仅审计一次,但在统计上仍应视为2个样本项目。
(3)总体错报上限=基本界限+第一个错报所增加的错报上限+第二个错报所增加的错报上限
t1=50/100=0.5
t2=600/2 000=0.3
基本界限=BV×MF0÷n×1=2 000 000×3.00/150×1=40 000(元)
第1个错报所增加的错报上限=BV×(MF1-MF0)×t1÷n=2 000 000×(4.75-3.00)/150×0.5=11 666.67(元)
第2个错报所增加的错报上限=BV×(MF?2-MF1)×t2÷n=2 000 000×(6.30-4.75)/150×0.3=6 200(元)
总体错报上限=40 000+11 666.67+6 200=57 866.67(元)
或者:总体错报上限=2 000 000×3.00/150×1+2 000 000×(4.75-3.00)/150×0.5+2 000 000×(6.30-4.75)/150×0.30=57 866.67(元)
5.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常年审计客户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甲公司从事商品零售业,存货占其资产总额的60%.除自营业务外,甲公司还将部分柜台出租,并为承租商提供商品仓储服务。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期中测试的结果,A注册会计师认为甲公司有关存货的内部控制有效。A注册会计师计划于20×8年12月31日实施存货监盘程序。A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存货监盘计划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到达存货盘点现场后,监盘人员观察代柜台承租商保管的存货是否已经单独存放并予以标明,确定其未被纳入存货盘点范围。
(2)在甲公司开始盘点存货前,监盘人员在拟检查的存货项目上作出标识。
(3)对以标准规格包装箱包装的存货,监盘人员根据包装箱的数量及每箱的标准容量直接计算确定存货的数量。
(4)在存货监盘过程中,监盘人员除关注存货的数量外,还需要特别关注存货是否出现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等情况。
(5)对存货监盘过程中收到的存货,要求甲公司单独码放,不纳入存货监盘的范围。
(6)在存货监盘结束时,监盘人员将除作废的盘点表单以外的所有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于监盘工作底稿。
要求:
(1)针对上述(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简要说明理由。
(2)假设因雪灾导致监盘人员于原定存货监盘日未能到达盘点现场,指出A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何种补救措施。
【参考答案】
(1)
事项(1)不存在不当之处。
事项(2)存在不当之处。在甲公司开始盘点存货前,监盘人员不应当在拟检查的存货项目上作出标识,注册会计师检查的范围不应该让被审计单位知道。
事项(3)存在不当之处。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标准规格包装箱包装的存货进行开箱查验,以防止内装存货弄虚作假。
事项(4)不存在不当之处。
事项(5)存在不当之处。存货监盘的时间定在12月31日,所以对存货监盘过程中收到的存货,应当确定是否要计入20×8年12月31日的存货,如果需要,则应纳入存货监盘的范围。
事项(6)存在不当之处。注册会计师应当将所有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于监盘工作底稿,包括作废的盘点表单。
(2)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改变存货监盘日期,对预定盘点日与改变后的存货监盘日(本题存货监盘日期就是资产负债表日,也可以答成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发生的交易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