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8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时的处理

环球网校·2018-01-05 14:03:23浏览85 收藏42
摘要   【摘要】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希望考生提前预习,环球小编整理并发布2018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时的处理准备参加2018年注会考试的同学。学习时将各个知识

  【摘要】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希望考生提前预习,环球小编整理并发布“2018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时的处理”准备参加2018年注会考试的同学。学习时将各个知识点扎实掌握,一起学习第三章审计证据考点,以帮助大家提前掌握。更多资料及海量试题请关注环球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

  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时的处理

  一、再次发函(环球网校提供函证)

  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

  二、替代审计程序

  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三、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识别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且取得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

  这些情况可能包括:

  1、可获取的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只能从被审计单位外部获得;

  2、存在特定舞弊风险因素,例如,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员工和(或)管理层串通使注册会计师不能信赖从被审计单位获取的审计证据。

  四、考虑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所需要的审计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获取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8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设计询证函需要考虑的因素
2018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设计询证函的总体要求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注册会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或登陆注册会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是环球网校为考生提供“2018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时的处理”供广大考生学习。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