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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备考,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及管理”以下内容分享增值税的相关知识点,希望今年参加注册会计师考生认真掌握增值税知识点,具体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如下,预祝大家备考顺利!
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及管理
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基本标准是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大小(环球网校提供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及管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3)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注意】年应税销售额或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自然人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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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其中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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