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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备考,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新旧考试大纲变化对比”以下是2017年和2016年考试大纲的变化进行详细对比,写明变化的部分,希望考生早进入备考状态。具体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变化如下
2017年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大纲变化汇总
《经济法》考试大纲的变化进行详细对比
第一章增加“法律关系的种类”知识点;
第二章没有变化;
第三章没有实质变化;
第四章增加“运输合同”、“行纪合同”知识点;
第五章没有变化;
第六章第一节、第五节节名修改,内容没有实质修改,增加“公司增资”知识点;
第七、八、九章没有变化;
第十章主要是节的顺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知识点;
第十一章增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知识点;
第十二章增加“《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知识点。
《经济法》考试大纲的变化具体如下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 6 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 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 年)》确定了考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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