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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报名点,各位考生: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和考试申报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此项考试,2017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发放办法
为了便于考生领取,市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及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名点均设立发放点负责发放本报名点合格考生证书和考试申报表。
三、发放安排及要求
(一)请各报名点于2018年4月20日前到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26、27号窗口统一领取本报名点合格考生的证书和考试申报表并公布本报名点发放时间、地点。
(二)请合格考生根据各自报名点的要求领取证书、考试申报表。
四、其他事项
(一)证书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考试申报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咨询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xls
深圳市考试院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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