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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本章解读
本章分值占比约20分,必考不定项选择题。
本章由3个小节组成,分为税收法律制度概述、增值税法律制度和消费税法律制度。其中增值税分值约占本章分值65%左右,经常单独考察不定项选择题,也可以和消费税、资源税结合考察。
本章为考试极其重要的内容,且与第五、六、七章节联系紧密,计算部分需要重点掌握。通过做题掌握技巧,关键是知识点向做题公式转化的应用。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单选】
下列应税消费品中,不能扣除外购已纳消费税的是( )。
A.以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B.以已税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珠宝首饰
C.以外购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的甲醇汽油、生物柴油
D.以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
【答案】D
【解析】酒、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不涉及消费税抵扣。
【2-单选】
2018年10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3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 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5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50 000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为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每标准条200支烟。甲烟草批发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20 000×11%+300×200×0.005=2 500(元)
B.20 000×11%+300×200×0.005+50 000×11%+500×200×0.005=8 500(元)
C.20 000×11%+50 000×11%=7 700(元)
D.50 000×11%+500×200×0.005=6 000(元)
【答案】A
【解析】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消费税。在本题中,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批发环节的销售,应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
【3-单选】
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0月销售自产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50 174元。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3%;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50 174×(1-10%)×10%=13 515.66(元)
B.150 174÷(1-10%)×10%=16 686(元)
C.150 174÷(1+3%)×10%=14 580(元)
D.150 174×10%=15 017.4(元)
【答案】C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含税收入价税分离后乘适用税率算出消费税。
【4-单选】
某汽酒进口公司,2018年10月进口一批汽酒,已知该批汽酒的关税完税价格10 800元;消费税税率10%,关税税率14%。该批汽酒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 800×10%=1 080(元)
B.10 800×(1+14%)×10%=1 231.2(元)
C.10 800×14%×10%=151.2(元)
D.10 800×(1+14%)÷(1-10%)×10%=1 368(元)
【答案】D
【解析】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5-单选】
甲化妆品生产企业2017年7月从另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购进高档保湿精华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0万元;当月领用其中的40%用于生产高档保湿粉底液并全部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0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5%。有关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当缴纳的消费税,下列计算列式正确的是( )。
A.500×15%=75(万元)
B.500×15%-100×15%×60%=66(万元)
C.500×15%-100×15%=60(万元)
D.500×15%-100×15%×40%=69(万元)
【答案】D
【解析】当期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甲化妆品生产企业本月生产领用了40%的外购高档保湿精华其外购高档保湿精华时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仅可在本月扣除40%。
【6-多选】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是( )
A.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捐赠
B.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入股
C.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D.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抵偿债务
【答案】BCD
【解析】“换投抵”业务,消费税找“最高价”,对外捐赠要用平均价格。
【7-单选】
2020年12月甲啤酒厂生产150吨啤酒,销售1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税额3.9万元。甲啤酒厂当月销售啤酒消费税计税依据为( )。
A.100吨
B.33.9万元
C.30万元
D.150吨
【答案】A
【解析】啤酒采用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方法,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8-单选】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是( )。
A.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药酒
B.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C.外购已税翡翠生产加工的金银翡翠首饰
D.外购已税钻石生产的高档手表
【答案】B
【解析】酒、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不涉及抵扣问题,外购、委托加工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不可以是金银首饰)。
【9-单选】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销售白酒50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3 390 0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白酒消费税比例税为20%,从量税税额为0.5元/500克,下列计算甲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3 390 000×20%+50×2 000×0.5=728 000(元)
B.3 390 000÷(1+13%)×20%+50×2 000×0.5=650 000(元)
C.3 390 000×20%=678 000(元)
D.3 390 000÷(1+13%)×20%=600 000(元)
【答案】B
【解析】白酒从价消费税是用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本题明确说明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3 390 000元,选项A、C没有价税分离,排除;白酒属于从价+从量复合计征的应税消费品,故选项D没有加从量消费税,排除;选项B正确。
【10-单选】
2017年5月甲化妆品厂将一批自产高档化妆品用于馈赠客户,该批高档化妆品生产成本为17 000元,无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成本利润率为5%。计算甲化妆品厂当月该笔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7 000×15%=2 550(元)
B.17 000×(1+5%)×15%=2 677.5(元)
C.17 000÷(1-15%)×15%=3 000(元)
D.17 000×(1+5%)÷(1-15%)×15%=3 150(元)
【答案】D
【解析】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17 000×(1+5%)÷(1-15%)×15%=3 150(元)。
【11-不定项】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6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自产高档美容类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 000 000元。
(2)将100套自产高档美容类化妆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当月同类化妆品不含增值税单价1 000元/套。
(3)将40套自产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奖励给公司优秀员工,当月同类化妆品不含增值税单价500元/套。
(4)以银行存款5 000 000元投资乙商场。
(5)受托为丙公司加工一批高档修饰类化妆品,收取加工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50 000元、税额32 500元,丙公司提供材料成本600 000元,甲公司无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
(6)进口一批成套化妆品,海关审定关税完税价格935 000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已知:销售高档化妆品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5%,关税税率为5%,取得的扣税凭证均符合抵扣规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当月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将自产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奖励给公司优秀员工
B.将自产高档美容类化妆品无偿赠送给客户
C.以银行存款投资乙商场
D.销售自产高档美容类化妆品
<2>计算甲公司当月受托加工高档修饰类化妆品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600 000+250 000+32 500)×15%=132 375(元)
B.600 000×15%=90 000(元)
C.(600 000+250 000)×15%=127 500(元)
D.(600 000+250 000)÷(1-15%)×15%=150 000(元)
<3>计算甲公司当月进口成套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935 000÷(1-15%)×15%=165 000(元)
B.935 000×15%=140 250(元)
C.(935 000+935 000×5%)÷(1-15%)×15%=173 250(元)
D.(935 000+935 000×5%)×15%=147 262.5(元)
<4>计算甲公司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3 000 000×13%+32 500=422 500(元)
B.(3 000 000+100×1 000+40×500)×13%+32 500-(935 000+935 000×5%)÷(1-15%)×13%=287 950(元)
C.(3 000 000+100×1 000+40×500+5 000 000)×13%+32 500-(935 000+935 000×5%)÷(1-15%)×13%=937 950(元)
D.3 000 000×13%-(935 000+935 000×5%)×13%=262 372.5(元)
<1>【答案】ABD
【解析】(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选项A、B、D)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2)选项C:用银行存款 “投资”是行为,和“应税消费品”完全不相关,不缴纳消费税(增值税: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只是谈及“投资”,未涉及利润收取及所收取利润的类型,不缴纳增值税)。
<2>【答案】D
【解析】由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比例税率)。
<3>【答案】C
【解析】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4>【答案】B
【解析】①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向“海关”缴纳但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选项A未考虑进项税,选项D对进口货物的增值税计算错误;②如第1小题解析所述,“投资”本身不涉及增值税,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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