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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7年初中级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球网校·2018-03-16 16:00:56浏览108 收藏32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2017年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8〕23号),2018年起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划定自治区合格线。原文表述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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