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发生了较大变化,备考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了解进行备考特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第三节会计工作交接”通过本文需要掌握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帮助大家掌握经济法基础会计岗位的设置内容。
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第三节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第三节代理记账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第三节会计机构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第三节会计工作交接”供广大考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