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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

环球网校·2017-12-26 11:12:21浏览43 收藏21
摘要   【摘要】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发生了较大变化,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了解进行备考特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通过本文需要掌握经济纠纷解决
  【摘要】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发生了较大变化,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了解进行备考特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通过本文需要掌握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以帮助大家掌握经济法基础内容。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的中断

  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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