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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遗失补办须知
1、考生如遗失资格合格证书,须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考试时间、证书编号、级别专业。如需查询合格证书编号,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南京市财政局证书管理部门查询。
2、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证书补办申请表、刊登遗失启示的报纸原件(整版报纸)向市财政局证书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3、证书补办申请表由考生签字、市财政局证书管理部门信息确认盖章后一式两份,原件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原件交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楼)登记补办证书,复印件由市财政局证书管理部门留存。
点击下载:证书补办申请表//hqkc.hqwx.com/uploadfile/2017/1218/20171218084839562.doc
证书补办申请表
地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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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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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通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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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证书管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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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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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办理由及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
2.考生须确认以上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符合补办规定的要求后,在阅读“补办须知”后手工填写,否则申请无效。
补 办 须 知
1、考生如遗失考试证书,须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报纸上须刊登: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考试时间、证书编号、级别专业。
2、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证书补办申请表、刊登遗失启示的报纸原件(整版报纸)向当地证书管理部门(人事考试中心、职称办等)申请补办证书。
3、全国职称外语、江苏省职称外语不予补办证书,考生可到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具相应的成绩证明。
4、江苏省计算机(信息化素质考核)不予补办证书,考生可到江苏省人社厅专技处开具相应的成绩证明。
5、该表由考生签字、市证书管理部门信息确认盖章后一式两份,原件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原件交省考试中心登记补办证书,复印件由市证书管理部门留存。
考生签字: 证书管理部门
年 月 日 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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