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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法的形式

环球网校·2017-12-15 10:14:46浏览647 收藏258
摘要   【摘要】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发生了较大变化,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了解进行备考特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法的形式通过本文需要掌握法的形式。以帮助大家掌握经

  【摘要】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发生了较大变化,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了解进行备考特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法的形式”通过本文需要掌握法的形式。以帮助大家掌握经济法基础内容。

  法的形式

  (环球网校提供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即法学上所称的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我国法的主要形式有: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的法;

  规章;

  国际条约。

  不同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是有效力等级和位阶划分的,在适用时有不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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