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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仲裁裁决

环球网校·2016-11-21 08:36:12浏览44 收藏13
摘要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开始进行预习备考,环球网校为了方便考生提前预习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仲裁裁决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仲裁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提早制定学习计划,供参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开始进行预习备考,环球网校为了方便考生提前预习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仲裁裁决”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仲裁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提早制定学习计划,供参考

  仲裁裁决

  1、(环球网校提供仲裁裁决)《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2、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5、仲裁不公开进行

  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6、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7、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8、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9、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庭只能调解和裁决,无权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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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仲裁裁决”供考生学习

  单项选择题

  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B.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C.仲裁庭无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答案】C

  【解析】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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