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法律事件

环球网校·2016-10-24 10:17:43浏览106 收藏10
摘要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开始进行预习备考,环球网校为了方便考生提前预习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法律事件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法律事实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提早制定学习计划,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开始进行预习备考,环球网校为了方便考生提前预习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法律事件”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法律事实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提早制定学习计划,供参考

  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环球网校提供法律事件)

  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1)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

  (2)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

  它们的出现都是不以人们(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法律关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法律事件”供考生学习

  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法律事实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

  B.地震、洪水、台风等属于法律事件

  C.重大政策的改变是一种绝对事件

  D.法律事件的发生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答案】C

 

  【解析】选项C,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重大政策的改变属于相对事件。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法律关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法律事件”供考生学习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