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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环球网校·2016-04-18 09:05:53浏览88 收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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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于5月14日-18日举行,环球网校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特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是全面梳理知识点的提高阶段,掌握教材基本内容,一起学习以下内容《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知识点,更多考点尽在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
  编辑推荐: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汇总

  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为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环球网校提供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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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章节练习题汇总
第一章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章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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