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第三节 存款利息的计算
知识点: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
1.计算储蓄存款利息的基本规定
(1)计算存期的规定: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计算存期采用算头不算尾的办法。
(2)利随本清,不计复利。
(3)计息起点和尾数处理的规定:计息起点为元位,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
(4)利率单位及其换算:
年利率=月利率×12 月利率=年利率÷12
月利率=日利率×30 日利率=月利率÷30
年利率=日利率×360 日利率=年利率÷360
2.《储蓄管理条例》对各种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规定
(1)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
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2)逾期支取的定期储蓄存款,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的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全部支取活期储蓄存款,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此外,对定活期两便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规定如下:
①实存期不足三个月的,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③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④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知识点: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1.活期储蓄存款利息的计息方法
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1)积数计息法
每次存款余额×存期=计息积数
计息积数和×日利率=应付利息
知识点:单位存款利息的计算
(一)中国人民银行对单位存款利息计算的有关规定
1.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到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1)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由金融机构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存款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予以清户。
3.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单位活期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5.通知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同期同档次通知存款利率计息。
【例题】某储户2014年3月1日存入1000元,原定存期一年,假设存入时该档次存款月利率为4.5‰,该储户于2014年12月1日支取该笔存款,如果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月利率为1.50‰,银行应付利息为:
1000×270×(1.50‰÷30)=13.50(元)
(2)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
①积数计息法
积数和=(首项+末项)×项数÷2
利息={[(末次余额+首次存额)×存入次数]/2}×月利率
或:
利息=每月固定存额×存入次数×[(存期+1)÷2]×月利率
注意:存期天数/月数/次数——对应日利/月利/每月一次
2019年初级经济师备考中,为避免考生错过初级经济师考试,环球网校特推出“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一经预订,届时环球网校会为大家推送2019年初级经济师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提醒,确保大家顺利参考!
小编分享的“2019年初级经济师《金融经济》章节考点第二章第三节”供大家参考,想要获取更多2019年初级经济师备考资料、历年真题等精华资料可点击以下“资料下载”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