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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点速记(7)

环球网校·2018-02-05 13:09:48浏览31 收藏6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成人高考小编整理了《2018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点速记(7)》,供同学们参考。想了解更多成人考试资讯请锁定环球网校成人高考频道,更有海量模拟试题,精品复习资料等你来体验!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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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的住所

  一、住所的含义:

  自然人的住所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和中心场所。

  二、住所的确定:

  有意定住所和法定住所之分,我国《民法通则》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三、住所的法律意义

  1、确定民事主体的状态,确定某些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地点。

  2、确定债务的履行地。

  3、确定案件的管辖。

  4、确定法律文书的送达和某些特定行为的实施地。

  5、确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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