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警告、降职
处分、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执业医师证书
吊销执业许可证
记过、没收违法所得
医疗单位的有关人员在药品购销中,收受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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